晶牛毛泽东思想研究会成立于2000年12月,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中国工商联原副主席王治国、毛主席长孙毛新宇任名誉会长,晶牛集团董事局主席王长林任会长。它是一个在新时期弘扬毛泽东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社科类学术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国内外广大从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的专业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毛泽东思想及新时期党的理论政策系统研究,并积极开展研讨活动,交流学术研究成果,收集国内外研究动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人类理想的社会提供强大的理论武器和精神动力。
晶牛毛泽东思想研究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研究会名称为晶牛毛泽东思想研究会。
第二条 本研究会是由晶牛集团党委发起,由有关毛泽东思想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在市场经济前沿运用毛泽东思想指导现实发展有所建树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非营利性学术组织。
第三条 研究会宗旨主要是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与工作平台,学习研究、交流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以及最新研究成果,丰富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宝库,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和理解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以达到推动“两个文明 ”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之目的。
第四条 研究会主要任务是团结广大从事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宣传的理论工作者,对毛泽东思想的现实指导作用及历史意义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积极开展横向联系和交流,收集、了解国内外研究动态,积极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制定研究课题,定期举办有关毛泽东思想方面的研讨会或座谈会,并充分利用毛泽东思想网站、晶牛集团网站等网络媒体辅助开展和宣传各种学术活动及成果。
第五条 本研究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晶牛集团党委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研究会地点设在河北晶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 务 范 围
第七条 本研究会的业务研究范围
一、定期举办毛泽东思想学术研讨会,交流毛泽东思想最新研究成果,探讨毛泽东思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作用和实践经验。研讨会一般每年举办一次。
二、交流、研究国内外毛泽东思想研究方面的资料、经验和有关信息;
三、利用网站平台发布毛泽东思想的研究成果,宣传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指导作用和成功经验。
四、编辑、出版《毛泽东思想研讨(年度)论文集》。
五、支持和参与毛泽东思想研究方面有关的调查、研究活动等。
组 织 机 构
第八条 研究会设会长一名,主持研究会全面工作,副会长二名,理事若干名。研究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根据研究会工作需要,可设名誉会长若干名。
第九条 研究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主持。
第十条 在研究会主持下开办的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站,是研究会开展业务和各会员进行交流及发布研究成果的重要工具和工作平台。
会 员
第十条 研究会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实践中学习、论证、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要求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为人清廉正派,思想品质优秀。
第十二条 承认并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十三条 会员如故意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有贪污腐败、伤风败俗行为,研究会将责令其退会。
第十四条 欲入会会员应填写入会申请,并附其在毛泽东思想研究领域方面的理论著作或文章1-2篇。批准入会后,颁发统一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权利:
1、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研究会的各种学术研讨及社会实践活动;
3、优先享受本研究会的资料及信息咨询服务,优先在本研究会的网站及其刊物发表研究成果。
4、对本研究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六条 会员义务:
1、遵守本研究会章程,执行本研究会决议或有关规定;
2、维护本研究会的合法权益;
3、按时完成本研究会所委托的任务,积极提供科研成果;
4、及时向本研究会反映国内外最新的毛泽东思想研究成果及信息。
5、每年交纳会员费10元。
资 产 管 理
第十七条 本研究会经费来源
一、晶牛集团拨款;
二、会费;
三、接受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本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九条 本研究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每年一次的研讨会只负担参会会员在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
第二十条 本研究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研究会。